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富国第一实验学校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协议甲方(校方):沾化县富国第一实验学校乙方(车主):沾化县富国街道办事处崔岭村 崔建波为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法律规范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营运和行车行为,保障学生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一)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总则1.学校对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配。2.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由个人购置,一切涉及到的费用由车主个人负担,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购置要服从有关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统一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样式)。3.车主承担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4.学生乘车费用标准由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家长根据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运营实际成本协商确定。(二)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管理对车主的具体要求和职责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运营做到定线路、定乘车点(根据各村地理实际由学校、服务村两委、学生家长确定,明确标识)、定时间(具体时间根据季节的不同由学校、学生家长协商确定)、定人员(禁止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超员,保证一人一座)、定时速(平坦路面不超过60 公里),定司机(不得随意更换驾驶员),定车辆(不得随意调换或更换车辆),禁止车辆违法违规及带病运行。2.车主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定期对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及相关证照进行审验。车上应当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必须强制为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购买车辆、乘车人、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车辆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3.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在车身的指定位置放置公安交警部门统一规定的接送学生专用车辆标识及编号,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车主依据国家有关技术法律规范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如离合、刹车、方向、轮胎等关乎安全的设备进行常常性检测或更换),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不延误接送学生。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使用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5.车主应按接送学生专用车辆规定报废年限报废所有车辆,报废期限内如经上级管理部门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而经维修还不能达到标准的应立即停止运营。车主不得使用报废车辆或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