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食堂临时工人聘用合同书甲方(聘用单位):苍溪县陵江镇回水小学校乙方(被聘用临时工):甲方因食堂工作需要,临时招用一名工作人员
经行政讨论决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为学校食堂临时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疾病;具有一定的食堂工作经验,能胜任分管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任务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需求,在食堂岗位承担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有:每日三餐后,打扫食堂清洁卫生
具体位置是老师、学生排队打饭厅、吃饭厅以及负责学校垃圾坑卫生
三、劳动纪律乙方在甲方食堂岗位工作期间内,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各项劳动纪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完成工作
1、乙方必须按学校对食堂聘用工作人员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且履行请假制度
2、乙方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常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3、乙方保证食堂卫生
饭桌、凳洁净、洁净,地面无垃圾;垃圾及时归坑
四、劳动的时间与劳动酬劳1、甲方保证乙方在工作期间实行五天工作制
原则上不安排乙方加班,如确因学校特别工作需要,学校经与乙方协商后,方可加班,并给与乙方适当补助
2、乙方工资标准为 8000
00 元/年
由学校财务处按 10 个月逐月发放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甲方尽量给乙方制造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放乙方一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终止解释劳动协议条件1、在合同期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非因工伤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3)乙方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
2、在合同期内,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酬劳的;2)甲方无故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3)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