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三违”现象的分析与对策“三违”是指企业职工、管理人员在企业生产中“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各类事故的罪魁祸首。在本企业的事故追查记录中,笔者发现:绝大部分事故都是由“三违”造成的。可以说:“三违”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是引发事故的罪魁祸首。对“三违”现象加以分析,目的就是找出其中一些带规律性的东西,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从“三违”性分析1、习惯性“三违”:这是指职工在生产实践中,长期或一段时间内形成的一种行为定式,因为对规程、规章制度没有理解或理解片面,对自身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意识不到或估计不足,习以为常的“三违”。2、无知性“三违”: 因为年龄、工龄、文化水平、 技能、经验等方面的问题,对应该知晓的内容不知或一知半解,在规程、规章修改后末及时学习理解而造成的“三违”。3、侥幸心理“三违”:这种三违人员多半有违章“前科”,但因种种原因未发生事故或未受到处罚,因而心存侥幸,对自身行为缺乏约束。4、重复性“三违”:除了智力、技能、文化水平等因素外,主要是职工思想方面的问题造成的“三违”。5、疏忽大意“三违”:自认为工作经验丰富,对情况变化没有重视,没有采取相应措施而造成的“三违”。26、情绪性“三违”:作业人员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到了工作中,精神不集中,反应迟缓,从而造成“三违”。从“三连”人群情况分析有“三违”行为的人群,具有一定的规律性,笔者以所在企业上一年度情况为例予以说明。去年,笔者所在企业因“三违”行为被处罚的共60 起,现分类别分析如下:工龄:60名“三违”人员中,12 年以下工龄的“三违”人员有40 人,占 66%:13 年至 22 年工龄的 15 人,约占 25%:23 年至 30 年工龄的 5 人,约占 9%。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工龄短的人违章几率较大,基本属无知性“三违”;工龄长度适中的人群中“三违”现象较少,说明这部分人比较谨慎i 而工龄在 23 年以上的人发生“三违”行为,则多属于习惯性、情绪性、疏忽大意“三违”。年龄: 60 名“三违”人员中, 30 岁以下的“三违”人员45 人,约占 75%,31 岁至 41 岁的有 6 人,约占 10%,42 岁以上的有 9 人,约占 15%。31 岁至 41岁这一年龄段的职工,基本仍处于自觉程度不够的阶段,还有些冒险精神;30 岁以下这一年龄段的职工,因为害怕而违章少:42 岁以上的“三违”人员则是因为胆大而违章。文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