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供电分公司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网络为切实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组织网络,确保安全生产长期稳定的局面,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定边县供电分公司特制定本组织网络。1.组织机构1.1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组织网络小组(以下简称网络小组)由安全监察部主任担任组长,组员由农电安全专责和各供电所第一安全责任人(所长)及所安全员担任。(参见附1)人员名单如下:农村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组织网络小组:组长:赵晓宁(第一安全责任人)成员:李济中贺培义户海峰田崇伟高增强南海潮李强苏东王文权薛来宝褚建全谭海斌曹小平王建军雒世雄李富贵郭新宁高端云陈涛李顺新蒋伟高俊生李永峰杨学慧2.职责和权限2.1安全监察部主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和安全用电宣传工作。2.2第一安全责任人职责2.2.1执行上级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监督、检查辖区有关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关系。2.2.2指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2.3各供电所第一安全责任人职责2.3.1贯彻执行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3.2制定电力设施保护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及沿线各单位,建立群众护线组织并健全责任制。2.3.3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和农村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工作。2.3.4会同地方公安部门负责辖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查处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及违反规定的治安案件。2.3.5负责查处辖区范围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故。2.3.6负责将电力设施破坏情况向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2.4供电所安全员职责2.4.1执行上级有关电力保护管理的规定及标准,负责本所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2.4.2落实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制定与措施。2.4.3发现设备缺陷及外力破坏事故及案件及时填表上报有关部门,同时组织班组维护,抢修。2.4.4指导检查班组开展电力保护管理和农村安全用电工作。2.5权限2.5.1第一安全责任人权限2.5.1.1第一安全责任人有权检查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审定批准外力破坏事故、案件的查处方案和标准。2.5.1.2指令有关部门组织对破坏设施进行抢修。2.5.2各供电所第一安全责任人权限2.5.2.2有权查处辖区所属电力设施外力破坏事故和案件。2.5.2.3有权考核安全员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及在查处外力破坏工作的配合情况。2.5.3各供电所安全员权限2.5.3.1监察本所领导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2.5.3.2进入生产现场了解检查安全情况,制止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违章作业。2.5.3.3有权参与事故调查的全过程。2.5.3.4有权提出表彰或处理的建议。2.5.3.5对供电区域(包括用电客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应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2.5.3.6有权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汇报情况。3.管理内容与要求3.1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是指:对已投入使用,处于正常运行或检修备用状态的变电、输电、配电电力通讯等设施,免受外力破坏,对故意或过失的外力破坏依法进行查处3.2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是指:建立健全农村安全用电管理网,责任明确;通过乡、村政府设立安全用电义务宣传员,建立安全用电协管网络;有效开展农村安全用电宣传工作。3.3辖区内的400V临时用电必须到供电所办理低压业扩报装手续,按照“用电申请→现场勘察→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报表接电”的流程进行办理,并签订供用电协议。3.4按照国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的要求,明确各级各班组的安全职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重点理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关系。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贯彻“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工作重点是监督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指示的贯彻执行。两个体系职责不同,目标一致。互为联系,工作中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足。安全业绩列入考核中,层层分解安全指标,级级强化安全措施。人人落实安全职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加大安全生产重奖重罚考核力度,以严肃认真的责任追究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