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定向培育大学生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乙方(培育方):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丙方(定向生):为了满足定向单位对人才的专业和质量要求,明确用人单位、培育单位和定向生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定向培育大学生的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共同拟定定向生来源方案,对定向生的基本条件提出决定性意见,掌握定向生的信息资料;2.每学年 10 月向学校提交定向奖学金(人均 500 元/年)及定向生学费(人均 3500 元/年),住宿费和其他杂费由本人缴纳,课程重修费则由学生本人缴纳
根据本省地质情况,对实施性教学计划修订提出决定性意见;3.监督定向奖学金的发放情况,了解定向生在校学习、生活状况
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和学生教育管理情况;4.要提前做好定向生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为毕业生的生活和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在政治上业务上积极培育毕业生,使其尽快地成长为本单位的骨干力量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甲方提供定向生的信息资料,定期各甲方通报定向生的思想和学习状况;2.学校按教育部 2024 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落规章对定向生进行管理;3.定向生如主动退学,或受到学籍处理,乙方按《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定向生承担已发生学费,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追缴丙方违约缴纳的费用;4.定向生不能在三年毕业而延长学习年限,延长期的学费由本人负责;5.制订定向生奖学金发放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保证奖学金专款专用;6.乙方根据学校有关教育管理规定并结合定向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发生定向奖学金,按《组建福建班学生方案》择优选拔思想品德过硬、成绩良好,身体素养较优的学生组建福建班报福建局备案;7.定向生毕业时,其学籍档案(含毕业证书等证件)寄达福建地矿局人事处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受甲方提供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