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邮政便民驿站经营协议书甲方:富平县邮政局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改善邮政服务,立足服务三农,方便群众办理各类通信费用缴 费 业 务 和 邮 政 许 可 的 其 他 邮 政 业 务 ,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在 设立邮政便民驿站,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一、 甲方委托乙方在服务区内代理下列业务:(一)代收话费、代收电费、代放号、代售缴费卡、代售机票、代售报刊杂志、代售集邮品、代售邮资信封
(二)经邮政部门批准的其它业务
乙方自愿代理甲方指定的业务,并保证在代理甲方业务的同时,不经营和代理其它任何与邮政业务经营范围冲突的业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理邮政业务情况的好坏,决定与乙方续签或终止乙方代办资格,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如有服务态度恶劣、通信质量无法保障、业务进展不力及其它违约或违法经营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乙方合作资格并提出经济赔偿要求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情况、服务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指导、考核,有权制定并适时修改代理考核办法及业务操作法律规范
(三)甲方有权根据情况需要缩小或扩大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四)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提供邮政法律法规及邮政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五)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乙方进行工作布置、学习和考核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在乙方的保证金或业务酬金中扣罚违约金
(七)甲方负责乙方与业务支撑系统的连接,便民驿站的软件升级,并负责日常网络维护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必须具备齐全的营业执照等从事代收费等通信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类证照
(二)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密切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
(三)乙方有义务根据邮政营业法律规范,做好营业专柜的对外服务工作,因服务质量或纠纷产生用户投诉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四)乙方要根据甲方的标准对代收费专厅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