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劳务合同(现浇箱梁)甲方: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 MQ-04 标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一、总则1.1、总合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附件(以下简称总合同),乙方均予遵守。1.2、承包合同:经双方协商,在总合同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乙方自愿承包本工程的部分工程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1.3、处理总承包合同所遵循的准则。1.3.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合同。1.3.2、除本承包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和执行总合同各项条款。1.3.3、本劳务合同要求乙方自备必要的、必需的人员、设备及器具等。二、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安徽路港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 MQ-04 标 现浇混凝土箱梁工程2.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承包2.3、工程范围:安徽路港马桥 MQ-04 标姥桥互通区部分现浇箱梁2.4、工程内容:2.4.1、现浇箱梁混凝土:装卸运输设备和材料,搭、拆支架(支架及支架顶、底用的方木由乙方自备),支架预压(包括预压沙袋)及卸载,加工、支设、拆卸模板(模板由己方自备,且外模必须购买 1.8cm 厚的优质新模板),浇注(包括地泵输送管的安拆)和振捣砼,砼试块制作、脱模、编号及早期养护工作(养生用材料由乙方自备),安装支座(含安装时的环氧砂浆),支座钢板加工、安装,修饰、养护、处理施工缝,清理场地以及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电费、小型机具和耗材(如对拉螺杆、砼托垫、压浆用塑料管等)等与现浇箱梁施工相关的所有附属工作(地基处理和地泵使用费除外)。2.4.2、箱梁钢筋:钢筋加工场地的整理、硬化,钢筋的加工、制作、运输、保管、焊接、绑扎和安装钢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电费、小型机具和耗材(如扎丝、焊条、氧气、乙炔、垫块等)等与箱梁钢筋施工相关的所有附属工作。2.4.3、箱梁钢绞线:下料、穿孔、切割钢绞线,锚具安装、波纹管制作与安装、张拉、压浆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的电费、小型机具(包括切割机、卷扬机、千斤顶、压浆机等)和耗材(如切割片等)等与箱梁预应力钢筋施工相关的所有附属工作。2.4.4 合同单价中包括为完成上述工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如吊车费、拖车费等)、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施工环保费、税金、保险、施工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前期施工准备费用(如施工场地平整费、辅助便道的维修费等)、临时设施的建设和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