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农村信用社抵押合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抵 押 合 同合 同 编 号 : 2024- 抵押人(全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抵押权人(全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了确保 (以下简称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于 2024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广西农村信用 社 的《 个人借款合同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保障抵押权人债权的实现,抵押人同意以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种类为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二年(月/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
如主合同实际履行债务的期限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条约定不一致的,依主合同约定
第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第四条 抵押物1
抵押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的《 车辆抵押物清单 》所列财产作为抵押物设定抵押
《 车辆抵押物清单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车辆抵押物清单 》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着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