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相关名词解释与问题的解答 一、工程预留金: 1、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一般不应超过工程总造价的 5%。2、预留金是工程项目中肯定会发生的项目,但在招标过程中还不能完全确定它的具体项目或是细节方面的内容,所以预留一部分金额以支付这些项目的费用.跟不可预见费用性质不一样,不可预见项目费用是这些项目人们还不能预见到,这些项目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 注:不可预见费用:又称预备费,是指考虑建设期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而导致的建设费用增加的这部分内容。根据风险因素的性质划分,预备费又包括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大种类型。1、基本预备费:它是指由于如下原因导致费用增加而预留的费用:(1)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加;(2)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增加;(3)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生的挖掘及验收结束时进行恢复所导致的费用增加。基本预备费一般根据前五项费用(即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器具购置费及其他工程费)之和乘以一个固定的费率计算。其中,费率往往由各行业或地区根据其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2、价差预备费:它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观点:预留金是一个活口,既给监理或是开发商一个"机会",也给施工单位留一个机会.因为预留金是一个活的,没有很死的东西限制它,所以不管是哪方,在这上面做手脚是很方便的.一般情况是施工单位怎么搞,也要报些项目把预留金全部拿回来.二、结算价款与预留金关系文章《论施工企业执行清单计价法律规范下的工程结算》http://www.eluban.com/zjs/index.php/action_viewnews_itemid_5079.html预留金是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此费用均为估算、预测数量,虽在投标人报价中但与投标人无关。竣工结算时,变更的造价可以从预留金中支取。变更造价小于预留金额的剩余金额仍归招标人所有,变更造价超过预留金的部分应由招标人承担。三、零星工作费:1、零星工作费:完成招标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2、零星工作:是指应招标人要求而发生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和定价的零星工作,包括人工、材料和机械。四、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