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影视专题片制作合同甲方:乙方作品名称:喀什市影视专题片《盛世喀什》制作项目:前期标清拍摄拍摄、后期制作 20 分钟左右专题片制作总金额: ( 元)一、付款方式:1、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总金额的 70%预付款,计 元
(大写 )2、 影视专题片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样片,甲方如有意见,须两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乙方按要求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交付,甲方收片时支付总金额的 30%余款,计 元
(大写 ) 二、影片拍摄制作周期为: 20 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乙方收到相关解说词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脚本
解说词及拍摄脚本需经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将根据被确认之解说词和拍摄脚本进行正式拍摄或制作,周期 20 天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喀什市影视专题片,帮助甲方完成前期拍摄及后期制作,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责任:1-1 提供有关的材料、图片、数据,应保证材料完整、准确快速,图片清楚
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数据等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1-2 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1-3 按时支付费用,以免耽误乙方制片进度
1-4 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影视专题片作品享有版权
1-5 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部分修改
1-6 因甲方不能如期支付款项而造成专题片作品不能如期交付,后果由甲方负责;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7 甲方指定 代表甲方具体执行本合同; 1-8 如甲方在广告片制作过程中或完成制作后,再提出与双方确认的拍摄制作方案有较大异议的修改意见,则甲方应承担由此而增加的拍摄费用,乙方交片时间相应顺延; 1-9 在乙方提交样片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完成样片的审验工作,并向乙方提出书面审验意见
乙方的责任2-1 根据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