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合同编制:彭 西维保委托方(甲方):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运行养护处维保服务方(乙方):南京 XX 科技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水质自动监控系统的监管,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法律规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下条款:第一条、乙方承接甲方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日常巡检、故障维修、配件更换等工作,具体内容见《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需保障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的用水用电。2、甲方不定期对维保服务进行检查。3、甲方根据附件:《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的相关规定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4、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支付维保费用,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必须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必须满足附件《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中规定的要求。1、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一般违约行为(一般违约行为指同时违反附件:《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经调查属实后,给予书面通报,乙方必须在三日内改正;出现严重违约行为,乙方将被取消在徐州市截污导流工程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维保服务的资格,后果由乙方自负。2、在维保服务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备参数或规避监管。3、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等原因造成重大污染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自动监控设备及所有的技术档案接受甲方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5、乙方有责任教育自己员工仔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6、乙方为甲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所有的安全事宜包括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于乙方实行的安全措施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四条、维保服务年限、价格以及支付方式1、根据市场询价、市财政局批复文件,甲方将六套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以及一套终端显示系统交由乙方运行,时间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 月 1 日。2、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