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技术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蒙古西部电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居民客户的供电可靠性和用电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的通知》(内电生【2011】82号)、《关于推广应用新型节能配电变压器的通知》(内电生【2012】161号)文件,以及行业相关的技术、管理规范,制定本导则。第二条本导则规定了内蒙古西部电网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所应遵循的主要技术原则,相关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第三条本导则是新建居住区供电方案制定的依据,在答复客户时,必须要求客户把方案所确定中压开闭站、配电室的布点及线路通道纳入居住区详规设计中,并做好相关土建配套建设。第二章术语和定义1第四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1.居住区供配电设施:是指从电网电源点起至居民电能计量装置(含表箱、电表)及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止的电气设施。2.居住区用电负荷:包括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和中压用电负荷。3.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居民基本配置容量与低压供电公建设施用电容量的总和。4.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为居住区内所有中压客户报装容量(包括中压供电的公建设施用电容量)总和。5.低压供电半径:指配电变压器低压桩头至客客户计量表计之间的低压导线长度。6.配置系数(Kp):指配置变压器的容量(kVA)或低压配电干线馈送容量(kVA)与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kW)之比值,根据变压器或低压配电干线所供居民住宅总户数的多少,综合考虑同时率、功率因素、设备负载率等因素确定。7.变压器配置容量=低压用电负荷×配置系数(Kp)。8.变压器设置容量=变压器配置容量/0.8。9.居住区供电容量=区内变压器总配置容量+居住区中压用电负荷所需的容量10.多层住宅:是指九层及以下居住类建筑。11.小高层住宅:是指十层至十八层居住类建筑。212.高层住宅:是指十九层及以上居住类建筑。13.超高层住宅:是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类建筑。14.高级住宅:是指建筑装修标准高和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住宅。15.变电站:是电力网络中的35kV及以上线路连接点,用以变换电压、交换功率和汇集、分配电能的设施。16.中压开闭站:设有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配电装置。相当于变电站母线的延伸,可用于解决变电站进出线间隔有限或进出线走廊受限,并在区域中起到电源支撑的作用。中压开闭站必要时可与配电室合建。17.配电室:主要为低压客户配送电能,设有中压进线(可有少量出线)、配电变压器和低压配电装置,带有低压负荷的户内配电场所。18.环网柜:用于中压电缆线路分段、联络及分接负荷。按使用场所可分为户内环网柜和户外环网柜,按结构可分为整体式和间隔式。19.配电变压器:指将10kV电压等级变压成为400V电压等级的配电设备,简称配变,按绝缘材料可分为油浸式配变(简称油变)、干式配变(简称干变)。20.箱式变电站:也称预装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电站,指由中压开关、配电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无功补偿装置和计量装置等设备共同安装于一个封闭箱体内的户外配电装3置。21.双电源:指来自不同变电站(中压开闭站)或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的不同中压母线。如电源取自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在任何方式下,两路或多路电源应取自不同段母线;②该站应至少具备两路电源进线(含来自高一级电压的不同降压变压器)。22.双回路:指来自同一变电站(中压开闭站)的同一中压母线。第三章低压用电负荷及变压器配置容量计算原则第五条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计算标准居住区低压用电负荷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配电网技术标准》(内电生产[2011]82号)的规定计算,包括必要的低压供电公建设施容量,不包括居住区内中高压供电的大型公建设施的供电容量。表1各类住宅用电负荷及需用系数表序号项目类别用电负荷指标需用系数1普通住宅6kW/户或60W/建筑平米0.22高档住宅楼、高级公寓、住宅及办公为一体的建筑(不含分散式电采暖)1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