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 屋 租 赁 合 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置: 房屋证书名称: 编号: 房屋用途: 户型: 室 厅 卫 建筑面积__ _____平方米 装修情况:______ ____第二条 租赁期限(一)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如甲方将该房屋继续出租或出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甲方继续出租时,乙方若同意继续承租此物业,需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条 房屋租金(一)租金:¥ 元/月,租赁期内租金总计:¥ 元(大写 元整),注:房租不含税费
(二)付款方式:付__ _押_ __签订合同之日起支付 个月租金¥ 元和押金¥ 元,剩余租金乙方应在租金到期前 30 日一次性缴付下次房租给甲方
第四条 其他费用乙方承担租赁期内的(□水费 □电费 □电话费 □电视收视费 □供暖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电梯费 □卫生费)等费用
第五条 房屋交付及返还(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附属设备、清单)经双方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视为交付
(二)租凭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结清其应承担的各项费用,甲乙双方根据(房屋附属设备、清单)验收签字后视为返还
(三)返还房屋时,乙方添置的物品可自行收回,对于乙方不可移动之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应向乙方折价赔偿)
(四)房屋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五)乙方在将房屋交付甲方前应当保持房屋清洁,以适宜继续居住
或者向甲方支付合理的清洁费用,由甲方委托有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