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抗浮锚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义乌市赤岸镇下山脱贫项目二标段标力建设集团项目部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义乌市赤岸镇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二标段工程部分锚杆施工任务
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地基加固的范围1
1 工程地点:义乌市赤岸镇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二标段1
2 工程范围:按甲方指定范围内设计施工图中锚杆
本合同范围为
3 暂定工程量: 米1
4 工程内容:抗浮锚杆施工,包括抗浮锚杆桩位的定位放线(甲方只负责机械钻孔前的定位放线,施工时其他由乙方负责)施工,并负责抗浮锚杆施工方案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和竣工验收通过
第二条:技术要求、施工工序要求2
1 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法律规范和标准
2 该抗浮锚杆施工必须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三条:工期3
1 本工程工期从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24 年 月 日止,完成合同规定全部工作量,总工期 天
如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时,工期顺延,工期顺延需经甲方书面确认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
1 合同价款4
1 本施工合同采纳包干单价合同,包干单价为 90 元/m(未含开发票费用),暂定抗浮锚杆 300 根,暂定工程量 1500 m(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暂定工程款为 135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该包干单价包括完成本合同工程锚杆孔定位、钻孔、清土、锚杆的注浆及清理等全部费用,(甲方只提供钢材、水、电、混凝土,其他均由乙方负担)
2 甲方只提供钢材、水、电、混凝土其他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但单价不再进行调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4
3 在合同执行的整个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工程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