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教育体育局主要职权一、职权名称: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批准职权类别:行政许可职权行使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承办单位: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电话:65332452相关人需要提交的材料: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申请书一式三份
内容包括: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户口所在地;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原因及期限;监护人在延缓入学和休学期限内为争取按时入学采取的措施等
⑵乡镇以上人民医院或其它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职权名称:城乡初中、中心小学(包括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批准,并发放缓学和休学通知书由乡镇中心学校统一教体局备案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团体办学)的开办、停办、合并、搬迁审批职权类别:行政许可职权行使依据:法律法规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承办单位: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电话:65332452相关人需提交的材料:公办初中、小学的开办、停办、合并和搬迁需提供资料: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的开办、停办、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