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运行与维护11
1一般规定11
1设施的运行管理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的主管部门
3应制定相应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各类设施、设备应按照设计的工艺要求使用
4运行管理人员上岗前均应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熟悉处理工艺和设施和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5处理设施的运行稳定率应达到95%,设备的综合完好率应达到90%
6处理设施启动前应做好全面检查和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开机运行
7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或高处坠落,防止造成人身伤害
8维修人员应按设备使用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安全和消防等防护设施、设备
9设备应按要求进行定期检修,设计特种设备的检修,应由安全劳动部门认可的维修单位进行
10运行检测项目应符合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11运行管理要求如下:a)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污水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b)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污水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运行要求和技术指标
c)污水处理工程应有工艺流程图、安全操作规程等,并应示于明显部位
DB33/XXXXX—XXXX16d)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e)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添加或更换润滑油或润滑脂
f)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
g)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气等
h)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12安全操作要求如下:a)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
b)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