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旅行社国内旅游合同甲方: 乙方:青岛紫藤国际旅行社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其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团人员,共 20 名,名单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组团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旅游事宜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 旅游内容团号: SZ100722 线路: 承德 4 日游 出发时间: 2024 年 7 月 22 日,结束时间 2024 年 7 月 25 日,共 4 天。 行程:详见附件二。第二条 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旅游费用: 旅行社赠送每人八万元的旅游意外险! 费用项目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游览费:行程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第一道门票费。 2、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3、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 无 。前款第 2 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 第三条 非费用项目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1、各地机场建设费。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消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酬劳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3、甲方参团人员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参团人员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第四条 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参团人员应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 在青岛 [ 地点 ] 集合出发。甲方如有参团人员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该名参团人员放弃,但不影响乙方为其他参团人员提供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五条 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 20 人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 一 日通知甲方,增减费用。乙方在上述情形下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付违约责任。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甲方的,应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常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