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本学期全校期末考试工作将从2010年7月14日开始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顺利完成期末考试的各项任务,现对本次考试工作做如下安排:一、考试的组织领导⒈本次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按《内蒙古民族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进行
在期末考试开始之前各教学单位要设立总主考(由院长担任),成立期末考试领导小组和巡视组,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均应参加考试巡视
上述人员名单与“考试日程安排表”(用A4纸打印)一同于2010年7月12日之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该安排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教学管理科的电子信箱:jiaowuke410@163
com,各学院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提前安排考试
学校成立期末考试巡视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监督
学校教学督导组全程参与期末考试巡视监督工作
(巡视小组及分工见附表[一];教学督导组分工见附表[二])
加强考前培训和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本专科学生成绩考核及管理办法”、“试卷管理补充办法”、“监考教师职责”、“考场规则”和“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等文件
二、考试的主要环节与基本要求1.各专业每个班级的期末统一考试课程安排在最后一周半,并适当安排一些考查课程
本学期学生放假离校时间分阶段进行,各学院最后一门课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三]
每门课程的考试(答题)时间限为110分钟,每天上午和下午可分别安排二门课程的考试(即分别为7:30—9:20,9:40—11:30;14:30—16:20,16:40—18:30)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守开考时间,不得提前开考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试卷管理补充办法》,做好命题、审题和试卷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每门考试课程,均须命制两套内容不同、难度和题量相等,并附有评分标准和标准答案的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