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甲方: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为适应货运市场进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 ,吨位: 车辆一台(发动机号: ,车架号: )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 ,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 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车辆转出为止,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未转户仍挂靠在甲方公司,仍按本合同条款继续执行,挂靠期限自行延至乙方转户为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作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于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三、挂靠费用: 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 ( );全年共计: ( )。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 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 25 日前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次月的规费,其具体为货附费、运管费、工商费、税、车船使用税、年(季)检费:零圆整(¥0.00)(若政府政策变化将随之调整),及甲方工作人员代乙方缴纳上述费用时送达规费票据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其它费用零圆整(¥0.00)。乙方不得拖欠,并及时交付甲方代为办理, 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零圆整(¥0.00)(不计息)。 五、乙方自理费用: 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营期间的运管费、工商费等各种规费、车辆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种税、油、胎、料消耗、安全事故费、商务事故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季检费、过桥费、过渡费 、过城入镜费、停车费、洗车费、违章违纪等各种费用。 2、乙方及乙方因经营需要所聘请、雇佣的驾驶员、相关人员等的工资、奖金、福利费、医疗费(含行车事故中的伤、残、亡的费用)以及各项保险费用、驾驶执照和从业证的办理费用。 3、乙方以及所有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经营期间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 4、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 六、安全机务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甲方机务、安全制度,积极参加甲方安全活动,加强车辆保护,按规定进行正常年、季检;如发现乙方车辆不符合安全行驶规定,甲方有权制止车辆运行;如乙方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