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VIP免费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1页
1/13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2页
2/13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_第3页
3/13
【发布单位】80502【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2-10-09【生效日期】1992-10-0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10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根据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第二条在自治区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条矿产资源是指可以开采利用的呈固态、液态和气态的自然资源。矿产资源包括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和水气矿产四大类。矿产资源的具体种类,由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第四条第四条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勘查权;从事采矿活动,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第五条第五条勘查权、采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犯依法取得的勘查权、采矿权。第六条第六条自治区鼓励外国企业、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以合资、合作、独资方式勘查、开采区内矿产资源。自治区鼓励区外有关单位,勘查、开采区内矿产资源。第七条第七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八条第八条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统一管理全区地质矿产资源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工作。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旗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矿产资源管理机构,对本行政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盟市、旗县有关主管部门协助同级矿产资源管理机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的监督工作。第二章矿产资源的勘查登记第九条第九条从事下列勘查工作,必须依法申请登记,取得勘查权:(一)1:20万和大于1:20万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二)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的勘查;(三)地下水、地热、矿泉水资源的勘查;(四)矿产的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五)航空物探、航空遥感地质调查;(六)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其它勘查。第十条第十条在自治区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按照下列规定申请登记:(一)国务院计划部门批准的勘查项目、跨省区的勘查项目,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二)勘查特定矿种的项目,向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勘查项目,向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勘查单位申请的勘查项目和范围,应当与勘查单位的技术力量、设备和资金等相适应。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申请勘查登记,应当按勘查项目递交勘查登记申请书,并附下列文件:(一)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二)批准的勘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勘查项目承包合同书;(三)坐标标明勘查工作区范围的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图;(四)申请勘查工作区已做过同一阶段勘查工作的,应当提出新的认识,或者提交采用新技术、新方法的有关资料;(五)在军事设施区或自然保护区的勘查项目,应当附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证明。勘查登记申请书及所附文件一式四份。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自治区勘查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勘查登记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受理的,应当说明由退回申请。第十三条第十三条自治区勘查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四十日内应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申请人应当于收到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关于申请书的修改、调整意见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修改和调整,超过规定期限未修改的,视为撤回申请。申请人对不准予登记的决定有异议,可以于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在同一地区,对相同的勘查项目有两个以上单位申请勘查,勘查登记管理机关按照下列原则予以登记:(一)国务院、自治区的重点勘查项目优先;(二)延续勘查的优先;(三)享有发现权的优先;(四)掌握地质材料较多,勘...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