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在美国,第一个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保障计划是内战退伍军人补助计划
最初,补助只向在战争中伤残的联邦退伍军人或联邦士兵的遗孀发放(不给邦联退伍军人及其家庭成员发放补助)
此计划后来扩大为将所有伤残的联邦退伍军人包括在内,不管他们是否是在战争中受伤都是如此
这是一个庞大的计划,在1894年,联邦政府三分之一以上的支出都花在了军人补助方面
20 世纪 30 年代的大萧条使人们深刻地认识到,应该建立一个全面的制度来为贫困人口和老年人提供足够的经济帮助,以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当时有数百万的美国人失去了工作,无法赚到足够的钱养家糊口
1932 年,正值大萧条水深火热之时,富兰克林· 罗斯福宣誓就任总统
他提出了社会保险 的理念
这一观点最终发展成为今天的社会保障制度
供图美国总统罗斯福签署1935 年的社会保障法案1934 年,罗斯福组建了经济保障委员会(CES)
此委员会根据罗斯福提出的社会保险理念(当时在欧洲已经有差不多三四十个国家在使用这种制度),拟定了一个让职工将其工资的一小部分存入一个总帐户的计划
以后在他们退休后,他们可以从该帐户中支取这些钱,以帮助他们应付每月的花销
社会保障法案(SSA)于 1935年正式立法
在过去的数十年内,美国政府一直在调整SSA退休补助制度,以应对人口和经济形势的变化
这些调整包括:职工家属也有资格领取补助;增加了生活费调整(COLA),这样无需国会出台重大法案,社会保障补助就可以根据通货膨胀率而上调;在此计划中增加了伤残补助条款
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和特征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系统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国家
美国于1935 年 8 月 14日颁布《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 ,这也是“社会保障” (Social Security)一词首先被使用在法律文献之中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是20 世纪以米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