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牧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农牧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内蒙古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118
3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
37亿亩,农牧民人均耕地面积7
4亩,有效灌溉面积4517
85万亩,每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是国家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
(一)秸秆资源量内蒙古是粮食生产大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
2015年全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35
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2
67万公顷,粮食总产量达到565
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3756
65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926
16万吨,大豆秸秆266
2万吨,小麦秸秆189
57万吨,向日葵秸秆117
18万吨,其它秸秆—1—257
全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3128
26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463
87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78
76%;大豆秸秆212
96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6
81%;小麦秸秆151
66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4
85%;向日葵秸秆93
74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2
99%;其它秸秆206
03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6
表1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统计表秸秆种类理论资源量(万吨)可收集资源量实物量(万吨)占总实物量比例(%)玉米秸秆2926
162463
76大豆秸秆266
81小麦秸秆189
85向日葵秸秆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