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舟山电信服务协议范本 特别提示: 客户及其代理人在入网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尤其是“特别提示”及黑体字部分(标题除外),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咨询
客户及其代理人有权同意本协议或选择其他协议,但客户及其代理人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客户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
本协议甲方系指舟山市电信分公司,本协议乙方系指舟山电信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乙方所需业务及相关办理手续的具体内容、方式、资费等请参见相关业务说明或向甲方咨询
为保护客户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国家保护
(2) 有权对通信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
(3) 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交纳电信业务服务费用(每月计费结帐周期为:1 日至月底;每月电信费用交纳期限为每月 6 日至次月 5 日) (4) 固定电话、小灵通、宽带等新装或拆机业务,当月基本月租费计收按实际竣工日期、拆机申请日期区分全月或半月月租费;通话费按实际发生计收
新装:即 1 日至 15 日(含 15 日)为全月,16 日(含 16 日)至月底为半月;拆机:即 1 日至 15 日(含 15 日)为半月,16 日(含 16 日)至月底为全月
(5) 客户选择银行托收、信用卡代扣、邮政储蓄代扣方式缴付通信费用时,需到银行或邮政局办理相关委托托收或代扣手续
(6) 申请办理各项电信业务须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客户资料,当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办理客户资料变更手续
客户对填写的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