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乙方:广州炬人团队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运营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同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进展。第一章 总则1.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 品牌、设计、生产实体的公司网络总负责人。乙方是从事面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专业技术团队,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公司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2. 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装修及运营、客户服务、广告成本预算及推广、活动策划及执行等服务。乙方负责电子商务运营服务、甲方授权乙方 品牌在淘宝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网络业务。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营服务费。3. 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A.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2.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别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第三章 淘宝商城运营费及收益分配自 2024 年 月 日 至 2024 年 月 日,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每月 仟元(人民币)技术服务费,并同意从每月的销售额中提取 5%的佣金作为乙方的服务酬劳。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应于每月 2 日前向甲方出具上月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 2 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 4 日至 6 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外包服务酬劳加本月的技术服务费。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1. 市场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