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号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深圳市物业服务合同监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名称(业主委员会/业主):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服务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名称: ;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西至: ;北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第三条 物业交接(一)甲乙双方应在服务合同生效之前,与原物业服务企业就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查验、交接前后的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交接时间应确定具体时点,约定时点前责任由原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约定时点后责任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在约定时点接管物业区域内的档案资料、物业服务用房及属于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构筑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区域,并对接管资料和物业进行逐项查验接收,并签字确认。(三)乙方和原物业服务企业对查验结果存在争议的,应在查验记录中载明,并明确解决办法;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的,甲方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一)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二)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 。(三)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 。( 四 ) 附 属 建 筑 物 、 构 筑 物 的 维 修 、 养 护 和 管 理 。 包 括 。(五)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六)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七)协助做好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八)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部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报告,实行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