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1-1-6股权登记托管服务合同编号( )登字第( )号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一致同意本合同内容,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做为甲方的股权登记服务机构,乙方向甲方提供股权登记(包括股权初始登记、股东确权、变更登记、经营权登记和注销登记等)、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权益分派、股东资料查询、股权证明以及有关股权管理的信息披露等服务
第二条 股权登记托管的期限为 5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股权登记服务的内容:1、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提供的股东名册(从深交所、工商局移交或其它合法托管机构转托管的企业,根据此类机构移交的股东名册),乙方在其电脑系统内为甲方办理股权集中存储的初始登记,并办理股东确权手续
2、应甲方股东和受让方的请求,并根据有关股权转让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办理股权交易过户(包括认购、回购、协议转让、在乙方挂牌转让等)和非交易过户(包括增发、配股、继承、赠与、财产分割、司法判决、裁定、行政划拨等)的变更登记
3、甲方在甲方高管人员任免、变动后,及时通知乙方办理甲方高管人员持股的转让冻结和转让解冻登记
4、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办理股权质押或解质登记手续
5、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可为甲方股东和受让方提供股权转让资金监管服务
6、根据有效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办理股权注销登记手续
7、在办理股权登记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是甲方股权状况的直接证明
除非有相反的有效证据,公司自备的股东名册不得对抗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
甲方保证自备的股东名册和乙方托管的股东名册保持一致,否则任何可能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