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鼠杀虫服务承包合同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办 小区/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以下简称“灭虫”)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承包范围 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管理的 小区/办公楼的公共区域的灭虫服务工作,具体工作范围见附件一约定
第二条 承包方式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负责小区/办公楼的灭虫服务工作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系数方式,合同价款在合同期限内不再进行调整
第三条 合同期合同期共计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任一方提出续签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 1 个月提出
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双方同意乙方承办小区/办公楼公共区域每次灭虫服务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甲、乙双方每月结算灭虫服务费壹次
乙方进驻小区/办公楼之日起一个月后,必须于每月 号前把收费通知递交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验收记录情况,并结合附件三《灭虫工作扣分制度》的规定计算上月灭虫服务费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乙方在收到服务费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项
第五条 双方义务 (一) 甲方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配合乙方的工作,参加对灭虫服务工作验收等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需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的二天内派人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附件一《灭虫服务工作范围及工作细则》、附件四《灭鼠、蚊、蝇、蟑螂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或双方约定固定的验收时间(每月至少一次)根据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的规定执行,并做好有关的验收记录工作
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