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灯具购销合同(范本)灯具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合同编号:甲方(需方):北京市建筑工程装饰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乙方(供方):福建新文行灯饰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一、 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二、 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小写 : 850000 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三、 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 gb7000.1-1996 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两年(不含光源)。四、 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五、 交货期限:2024 年 12 月 20 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 2024年 12 月 30 日。六、 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施工场地 ( 海南万宁喜来登酒店施工场地现场),方式为落地交货,甲方委托 刘建民和张英进 为施工场地现场收货人。 七、 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 付款方式: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作为合同预付款;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 7 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 7 日内付至结算价 95%,余 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 九、 安装与验收:2、乙方货到施工场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 违约责任: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违约金给乙方;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