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动合同书》补充协议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方与乙方于 2024 年 05 月 08 日 订立了编号为:HR-TF-CGQ20240508 的《劳动合同书》
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就该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约定,签订如下补充协议:一、 第四条“收入待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第(一)款更改如下:(一)乙方的收入由以下部分组成:1、基本工资:每月人民币 300 元
2、 手机话费补贴:每月人民币 150 元(手机自备),乙方必须保证手机每天 24 小时开通,否则将取消此补贴
如不接电话或以手机没电为由每次扣发人民币伍拾元
3、 补胎费:每月固定人民币 120 元,甲方不再接受乙方此项费用的报销
4、奖金:(1) 安全奖:每半年人民币 600 元 (乙方半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2) 绩效奖: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及整体表现评估决定,分三个等级(一等每半年人民币 900 元,二等每半年人民币 600 元,三等每半年人民币 300 元)
5、伙食补贴:根据乙方的实际出勤天数每天补贴人民币 5
6、业务提成:(1) 长途柜:提成运费的 8%,Co-load 柜每增加一个提货点增加提成人民币 36 元
以上提成每月发放一次
另外,甲方每月提成运费的 2%、Co-load 柜每增加一个提货点增加提成人民币 9 元作为乙方的月度奖金,于第 8 个月时循环发放
(2) 仓库-码头柜:一提一还,每趟提成人民币 20 元,每月总量超过 110 个柜的发放勤工奖人民币 300 元;取消单次提、还柜的提成
另外,甲方每月提成每个柜人民币 5 元作为乙方的月度奖金,于第 8 个月时循环发放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 本补充协议作为双方《劳动合同书》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同时生效;若本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书》中的内容相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三、 本补充协议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