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特许加盟经营合同书特许人(甲方): 受许人(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经营活动中平等互利、共同进展,经过仔细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本合同下列名词的含义1.1 知识产权:是指 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 VIS 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同意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1.3 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第二条 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 特许经营店。2.2 区域保护范围:县政府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只开两家 特许专营店。100 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 特许专营店。第三条 特许经营方式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 特许专营店的商号、 企业的 VIS 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 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责任。3.5 乙方须按 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法律规范从事经营活动。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权利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4.1.2 甲方对有损 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利。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4.1.4 甲方为了更好的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 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前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驶相应权利。如 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4.2 甲方义务4.2.1 负责 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 特许专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