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合同编号: 电梯轿厢装饰合同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电梯轿厢装饰合同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电梯轿厢装饰工程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电梯原轿厢装饰的拆除、运输、新装饰的安装、调试等
第三条 合同价款组成:上述合同价款已包括了电梯轿厢装饰改造所需的全部拆除、恢复、安装、调试、人工及税金等费用,此价格不随原材料价格、人工机械成本、政策性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第四条 技术法律规范:电梯装饰安装的技术法律规范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法律规范为准
第五条 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验收标准、合格条件、方法: 1、 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及相关约定之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方法:(1)电梯装饰改造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2)假如电梯装饰的安装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在第七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电梯安装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序号项目单价(元)数量合计备注轿厢装饰材料、运输及人工合计总价小写: , 大写: 整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七条 质量保证:1、 在质量保证期内,假如证实电梯装饰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14 天内应免费维修、重新安装调试或更换有缺陷的材料
2、 假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 14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实行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项下电梯安装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甲乙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