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黄荆山南麓采石企业关闭补偿包干协议书甲方: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大冶市金山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综合整治开山塘口的决议》精神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荆山南麓采石企业停止生产的通告》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发区开山塘口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结合新区总体性规划要求,经双方协商,就黄荆山南麓八家采石企业关闭补偿予以一次性包干,特订立如下协议:一、包干关闭企业本次包干关闭企业为:黄石市振强灰石厂、大冶市华福灰石有限公司、黄石市青华灰石厂、黄石市钟山灰石厂黄石市钟山鑫金灰石厂、黄石市广山灰石厂、黄石市龙门湾灰石厂、黄石市交龙石料有限公司
二、包干补偿项目包干补偿项目为:一次性关闭政策性奖励、安全生产奖励、三年纳税总额一半返还、固定资产处置、地面附属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补偿、构筑物处置、采矿证未到期经营性损失补偿、职工安置补偿、关闭工作经费等所有奖励和补偿项目
三、包干补偿金额经商定,根据总额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7500000
00元)一次性包干,不再另行补偿任何款项
一次性包干费用在协议签订之后申请开发区财政局在两个月内拨付给乙方
四、土地处置上述八家采石企业生产租用场地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即土地所有权不变
五、企业关闭完成时间为确保顺利通过市人大专项执法检查,上述八家采石企业要在 2011 年 9 月 10 日前签订完关闭协议
六、双方权利和责任1、甲方负责本协议签订后两个月内拨付包干补偿款
2、甲方负责提供与采石企业关闭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并提供指导
3、关闭企业假如需要转产,在符合开发区产业规划、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甲方给予积极支持
4、乙方负责协调企业法人与矿山承包(租赁)者补偿的分配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处置,确保企业按期关闭
5、乙方全面负责与企业关闭相关的工农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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