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人事部、农业部【发布文号】国人厅发[2006]34号【发布日期】2006-03-31【生效日期】2006-03-3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事部“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国人厅发[2006]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市人事局、农业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继续教育)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装备部司令部,有关企业、高校人事(继续教育)部门,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和有关会员单位:“为推进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新工程(653”工程)的实施,根据《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5]73号)的要求,现将《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办公厅农业部二00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农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精神,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653”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根据我国农业技术发展和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我国现代农业领域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每年开展知识更新培训7万人次左右,重点培训1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通过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使各类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知识,提高创新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业领域继续教育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提供良好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服务
二、实施原则(一)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