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反本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信托合同委托人: 受托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释 义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1、信托计划:指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2、本合同:指编号为国元集信(2024)XAJR 字第( )号《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受益权投资集合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3、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信托。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5、信托当事人:指受本信托关系约束,根据本信托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本信托项下的委托人/受益人分为 A、B 两类,A类委托人/受益人为本信托计划成立时加入并持有信托单位的期限为 2 年的合格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投资者,B 类委托人/受益人为本信托计划成立后在开放申购期内加入并持有信托单位至信托计划终止时的合格投资者。6、信托受益权:受益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猎取信托财产的权利。7、信托期限:指本合同规定的信托存续期间。8、信托资金:指委托人依据本合同交付至信托财产专户的资金。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10、信托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保管银行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帐户。11、信托单位:用于计算、衡量信托财产净值以及委托人认购的计量单位。12、信托利益:指在本信托存续期间受益人享有因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产生的信托净收益。13、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14、信托文件:指信托计划说明书、本合同和认购风险申明书等相关文件。15、保管银行: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