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二零一三年八月1-1-2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本计划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董事会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
2、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
其股票来源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认定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权益总计为 438
60 万份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0 万股的 4
38%,具体如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19
30 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0万股的 2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拥有在有效期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19
30 万份公司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10010 万股的 2
5、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9
98 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
6、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