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地址: 地址: 证件类型及编号: 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的资金数额为 万元人民币(具体接待金额由出借方评估审批后确定),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已达到双方目的。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工程项目的已知相关情况。 3、乙方应仔细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根据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应支付总贷款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给乙方;(1)甲方与出资方正式签定借款合同(或其他性质融资合同),视同乙方的义务已经完成,融资活动获得成功,甲方有义务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融资合同复印件给乙方; (2)作为居间人,乙方有权要求参加整个融资活动全部过程,甲方不得回避﹑阻扰﹑或拒绝; (3)甲方与出资方进行接触,甲方不得与出资方私下接触。 7、基于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咨询及融资服务,甲方承诺并同意:甲乙双方签订授权委托书一年之内,若甲方或甲方的亲属/代理人/授权人/未经透露之受托人或其他有亲热联系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担任法人﹑股东﹑或从事工作的公司)在未经乙方允许或监督的情况下,与乙方所提供的出资方(包括出资方关联主体或个人)签订本项目相关投资业务往来行为,仍视为委托融资成功,甲方需继续履行委托承诺,并按双倍支付乙方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 第三条 融资咨询与居间酬劳及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无论融资款是否分期到账或一次性到账,甲方收到首笔融资款后,应在五个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根据本项目融资合同总额全额支付融资咨询及居间服务费用:服务费用为税后费用,乙方不承担所得税,如需开具税务发票,开票费用由甲方承担。 融资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