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编号: 2024 补贴培训协议甲方: (培训学员姓名)乙方: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机构全称)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双方在补贴培训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职发[2024]1 号)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基本情况1、甲方以 身份(以甲方申请培训项目时区县就业促进中心职业介绍部门认定的为准),自主选择参加乙方实施的 职业(工种) 等级的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周期拟定为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理论课授课地点为 ,实训课授课地点为
2、乙方属于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 (A 级/B 级/C 级/其他)其他培训机构,甲方参加的培训项目不属于(属于/不属于)经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示范性培训项目
二、培训收退费1、收费方式根据乙方报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并经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参加培训应支付的培训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人,具体支付方式如下:□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 /
2、退费方式若发生甲方中途退(转)学情形的,双方约定的退费方式如下: 一经开班,所收费用(即鉴定费)概不退还
三、补贴标准根据本市相关规定,甲方参加培训项目的补贴标准为(人民币) 元(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查询),补贴标准包括培训和鉴定两部分补贴费用,其中,鉴定费补贴包括鉴定场地设备材料能源费和鉴定考核费
甲方培训后参加鉴定,鉴定合格的,可享受 %补贴,鉴定不合格的,可享受 %补贴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参加鉴定的,不予补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可以根据本市相关规定,在完成培训和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应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费补贴
2、甲方应根据乙方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乙方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