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VIS 策划设计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 乙方(顾问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为了更好地塑造 的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信赖的原则,就委托策划设计事宜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要求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其单位策划设计并导入视觉形象识别系统(VIS)——在策划设计任务完成后,乙方须设三个月的品牌视觉顾问以指导VIS的导入;2. 标志及字体设计;3. VIS策划设计(基础系统&应用系统),具体内容见附录;4. VIS的整理装订(赠CD文件、彩色装订文本贰套,如需加印另行计费)。第二条 合同费用1.推广导入过程中,单个项目的制作费用另计(如手提袋、名片、稿纸、纸杯等);2.标志设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VIS基础部分设计策划费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VIS应用部分设计策划费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3.VIS项目提案会装订材料 套,合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VIS手册印刷装订及电子文件光盘 套,每套费用 元整,合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4.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第三条 付款方式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2.VIS手册设计完成,甲方须在VIS手册交付使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第四条 责任与义务1.乙方在收到甲方定金后开始设计,在七个工作日内提交 套标志设计方案,由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2.标志方案确定后,将由甲方签字认可;认可后乙方开始VIS基础部分项目的设计工作,为了工作的有序开展,确定后的标志不得修改; 3.VIS基础部分设计完成后,将由甲方审稿并签字认可;认可后乙方开始VIS应用部分项目的设计工作,为了工作的有序开展,确定后的基础部分不得修改;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5.乙方需在规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甲方整套VIS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策划设计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6.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版权、文字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第五条 知识产权约定1.乙方对策划设计完成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