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解读新劳动合同法八大亮点:不签合同须付双薪 2007 年 6 月 29 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这是继《物权法》通过后与老百姓权益密切相关的又一部法律,昨日辽宁昊众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玫解读了此部法律是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所产生的重大影响,表示这部法律不但可能会解决劳动维权成本高的现状,也提高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王玫系全国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大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多次参加全国、大连市《劳动合同法 (草案)》立法研讨会
“此法实施日期是 2008 年 1 月 1 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这半年的时间都要加强学习《劳动合同法》
”结合长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王玫提醒大我连市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法》讨论,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须重视企业用工风险,避开该法实施后付出巨大的违法劳动成本
意义重大 除宪法之外受关注度最高 王玫介绍,《劳动合同法(草案)》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公开布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短短的一个月时间内,全国人大收到 19 万条修改建议
这个被以“"历届人大常委会法律草案征求意见中提出意见最多的一次”"称道的劳动合同法,因为其内容牵涉到每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从该草案一审稿、二审稿、三审稿各界积极参加修改意见,一些跨国企业,外国商会、国外工会对此部法律纷纷发表意见,除宪法外,在中国还没有一部法律的通过像《劳动合同法》这样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近些年来由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备,一些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维权难
”王玫说,此前,劳动领域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一、1995年实施的《劳动法》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