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暖山西安推广设计合同甲方:西安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咸宁东路付 28 号电话:029-82290000乙方:陕西影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西安市文艺北路 190 号中联颐华苑 B 座 1003 室 电话:029-87883138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的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 暖山 · 西安 ”项目平面设计之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双方共同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详细批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一条 合同内容1
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暖山 · 西安 ”项目平面设计之事宜
2 乙方在服务范围内开展工作,实际工作服务内容以甲方根据乙方服务范围内的需要所确认的工作计划内容为准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2
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暖山 · 西安 ”项目的平面设计单位
2 甲方根据自身的需要,应提出对委托项目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
3 甲方应按项目进度计划,按时向乙方告知或提前告知工作内容并提供所需的图片、文字内容等各类基础资料
4 甲方有对委托项目各阶段整体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的权利, 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有义务对修改后的最终设计方案予以确认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3
1 乙方为甲方提供“ 暖山 · 西安 ”项目宣传的平面设计服务
2 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总体设计风格及功能要求,为甲方提供设计方案
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识等,但此等使用仅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设计之使用,且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除此之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上述标识
4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修正意见,在甲方发布实施、制作执行等允许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
5 乙方在最终设计方案确认后,应严格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