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药品检验费的请示 *食药监字[2011]8 号 关于要求解决药品检验费、食品抽检检品等 费用问题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今年来,本局积极作为,切实履职,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并牵头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检查、整顿工作的开展,本局已开支较大金额的费用。现年关在即,本局多项费用亟待支付,因本局经费紧张,特请求县财政解决经费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 1、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经费 万元。其中包含支付,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检样品费用 万元.省市今年下达本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达 余件、次,按《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抽检样品需支付检品费用,本局此项费用开支近十万元;②检验监测费 万元。因本县无食品药品检验所,本局开展工作所抽样品均需按要求分别送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检验监测费用需送检单位支付。 2、食品药品打假专项经费 万元。今年,本局按照上级统 一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奶制品专项整治、特殊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10 余项,并在全国“两会”期间、节假日期间、高中考期间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在专项整治、检查活动中,本局举办宣传活动、印制发放资料、召开全县相关会议、会议用餐等费用开支达 万元.当否、请批示。 二 0 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解决药品食品检验经费请示 抄送:县财政局 共 5 份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