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 )年( )号资产交易合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企(事)业类型: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帐号: 受让方(法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企(事)业类型: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帐号: 受让方(自然人)(以下简称乙方): 国籍: 住所: 邮编: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帐号: 产权经纪会员(代理机构):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基本账户):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标的房产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 353 号新海大厦 1-3层北侧,建筑面积 869.06 平方米(其中一层北侧建筑面积为 286.39平方米、二层北侧建筑面积为 279.94 平方米、三层北侧建筑面积为302.73 平方米)。第二条 转让价格甲 、 乙 双 方 商 定 , 甲 方 将 转 让 标 的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 )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元 (小写:¥ )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 转让总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甲、乙双方实行一次性支付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 乙方应将资产转让价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在本合同签订后 3 个工作 日内汇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 万元自动转为转让价款一并结算。上述款项需划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指定结算帐户,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内结算。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如实披露所转让的该产权所有的、甲方已知且重大的争议或瑕疵。2、乙方确认已知悉并完全接受甲方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交易的房产的《受让资格条件》及《项目简介及重大事项披露》的相关说明,并已自行对买受房地产情况及过户相关事项全面了解,知悉相关风险、且能克服相关的障碍。3、乙方已知悉本次甲方转让的房产产权未办分割、过户手续和产权未办理至甲方名下,知悉甲方依据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的面积转让房产的事实,并了解房产的建筑面积与房屋实物建筑面积存在不符,且已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了解(包括对能否解除多家法院查封、办理分割手续、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