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考核标准一、考核方法:
工作质量考核由院部领导和医疗助理随时巡查、定期检查和月季大检查,发现问题根据标准扣分
•每分的分值为元,从每年年终奖励中扣除二、考核内容【请示报告】()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应填写《新业务、新技术报告表》报医务部医疗科备案
一次未做到扣分
一年内至少开展项新技术、新业务,否则扣 10 分
()院内会诊应提前三小时报告医务部医疗科,并书写相关病情摘要,以便通知有关人员,因未提前报告或未书写病情摘要而影响会诊治疗者,扣分
(3)请求院外会诊,须提前两天报医疗科,并书写病情摘要,否则扣 10 分
(4) 外出会诊、手术应由科主任安排,报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诊,严禁个人擅自外出会诊、手术
发现一次扣分
(5) 门、急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应及时向医务部值班室或医疗科报告,认真填写门诊病历,否则扣 3 分
(6) 发生一般差错应在天内、医疗纠纷、严重差错应在小时内,将基本情况报告医务部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分
(7) 科室有重、危伤病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科或医务部值班室,否则扣 2 分
()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医务部和器材科并做好登记,及时维修,严禁私自拆装设备,否则扣分
【值班、交班】()科室小时应有值班医师在位,值班医师确需离开岗位时,科领导应指定人员代班,发现一次值班医师不在岗(会诊除外)扣 2 分
()抽查发现值班医师未履行职责(值班制度第二条)扣 5 分
()值班记录不认真、签名不全、不写日期者、漏记值班记录等一次扣分
【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时应戴口罩、工作帽,一次未做到扣分;发现无菌操作不符合要求扣分
【检诊】要求小时内完成:询问病史、下达医嘱和给予必要的处置、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时间不明确视为不符合要求)
未完成者扣分
【重危病人抢救】积极接收重危病人的抢救任务,推诿或拒收(由医务部或院首长认定一次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