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业务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三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的,依托网络和计算机技术,接收、存储、发送电子商业汇票数据电文,提供与电子商业汇票货币给付、资金清算行为2相关服务,并提供纸质商业汇票查询服务、商业汇票转贴现公开报价服务的业务处理平台
第四条电子商业汇票的登记、出票、承兑、背书、贴现、质押、保证、提示付款、追索、信息查询及其相关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信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记录为准
第六条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第七条我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首先在总行营业部和零陵支行营业部两个网点先行推开,配置专人专岗,其他网点根据客户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延升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八条金融市场部职责(一)金融市场部为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完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等业务规章制度;(二)负责纸质商业汇票查询服务、电子商业汇票转贴现业务的公开报价
(三)负责电子商业汇票的登记、出票、承兑、背书、贴现、质押、保证、提示付款、追索、信息查询及其相关业务
(四)负责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