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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我某公司从美国进口瓷制品 5000 件,美商报价为每件 10 美元 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如期将金额为 50000 美元的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开抵卖方,证中未规定贸易术语引用何惯例,美商收到信用证后提出改证,要求将信用证金额增加至 51000 美元,其中的 1000 美元作为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
否则,有关的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将由我方另行电汇
问: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
要 点 : 美 商 要 求 合 理 , 尽 管 在 合 同 中 并 未 明 确 根 据 何 种 贸 易 惯 例 办 理 , 但INCOTERMS2000/2024 都没有关于“VESSEL”的规定,只有《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有此项规定,故因视为根据《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办理,根据其对 FOB Vessel 的规定,出口关税及签证费用应由进口方负担
根据本案案情可知,美商依据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是《1941 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根据该惯例的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产生的其他费用,而我方开出信用证中未包含此项费用
2 案例:我 A 公司与法国 B 公司签订 2
4 万公吨大米出口合同
合同规定:FOB 上海,买方所租载货船舶必须不迟于 3 月 20 日抵达装运港
由于装货船舶延迟抵达而使卖方遭受任何损失和额外费用由买方负担
合同签订后,3 月 10 日 B 公司来电称,由于租船市场船源紧张租不到船,要求延迟 1 个月装运
我 A 公司因货物早已备妥待运,如延迟 1 个月装船,势必造成利息、仓租、保险费等费用的损失,即复电 B 公司不能同意延迟,必须 3 月 20 日前派船抵沪
3 月 20 日,B 公司来电称,尽最大努力,船只无法找到
3 月 22 日夜,该港遭特大风暴袭击,存放在该港的 A 公司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