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井陉县苍岩山项目区南高家峪片和大王帮片 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井陉县水务局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委 托 方(甲方):井陉县水务局受委托方(乙方):河北永恒泰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井陉县苍岩山项目区南高家峪片和大王帮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有关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委托乙方代理招标业务,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代理招标工程概括1
项目名称:井陉县苍岩山项目区南高家峪片和大王帮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
总 投 资:约 480 万元第三条代理招标业务范围3
代理招标业务范围:井陉县苍岩山项目区南高家峪片和大王帮片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第三条代理招标工作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招标日程安排,甲方在二日内批复,乙方按此批复组织招标工作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
第六条 甲方需向乙方提交的招标基础资料1
政府采购明细表2
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3
甲方对委托招标工程的技术、经济、质量要求4
工程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第七条 代理业务费用代理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一)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二)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有关行政批准文件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求办理的相关手续
向乙方提供采购需求,所提供的需求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应符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四)推举一位代表会同乙方代表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抽取论证招标文件和评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