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基础知识 -----供销人员培训课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一、买卖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意义
二、构成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注意事项
三、合同纠纷处理的常用法律知识
四、案例分析
课程内容一、买卖合同的概念法律上的定义: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通俗的讲:买卖当事人为了规避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不信守承诺,或发生其他变故而产生的风险,为了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而订立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有这样几个特征:第一,合同主体方面的特征,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合同
所谓平等,是合同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因主体的差异而享有特权;所谓自愿,就是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外一方,不能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来达成合同
第二,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所谓的法律行为就是合同主体实施的是合法的法律行为
合同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来,比如说你跟一个汽车销售商进行磋商,我想买你这个车,你什么价格、什么型号、什么时候付款、以什么方式付款、售后维修服务怎么进行等等,这就是表达的过程,最后双方谈成了,签一个书面的合同,确定我们双方之间的合同得以成立,它是个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本质是一种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合同的目的性
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它有目的性,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双方之间形成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变更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或者是消灭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第四,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一旦达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双方都得根据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法律后果
第五,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