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锅炉维修保养合同甲方: 乙方:以下甲方、乙方统称为:“双方”为了保持***锅炉的最佳运行状态、节能减排、降低运行费用、延长使用寿命,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下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本合同):一、维保服务范围及要求:1
乙方负责指派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为以下锅炉(不包括热交换器及锅炉房的其它部分)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锅炉正常、安全运行:锅炉型号制造号调试日期使用年限2
乙方根据本合同附件的规定提供修保养服务
维修保养合同期内,乙方将每月至现场对锅炉进行一次检查(甲方使用锅炉时定期巡检)
乙方在进行定期巡检前,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并明确指明甲方需要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
乙方在甲方确认维修保养服务时间后提供维护服务
甲方应为乙方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每次定期巡检后,乙方向甲方呈交保养检修报告,并向甲方提出必要的修理意见,或更换零配件的建议
在维修保养期内,如锅炉发生故障时,乙方及时为甲方提供电话咨询,并自收到甲方通知后 12 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乙方应尽快排除锅炉故障以确保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
对于该等维修服务,乙方不再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之外的任何服务费用
在维修保养期内,锅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由乙方提供零配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维保服务费与支付1
本合同期间的维保服务费总计为 整
在本合同签署后的 10 个工作日 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7%)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70%人民币 整
合同到期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7%)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金额人民币 整
对设备故障尽可能修复,无法修复时进行更换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
甲方应当:(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2)保证其司炉人员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和通常的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