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门窗加工车间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红革幕墙公司加工中心承包方:宋守峰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经公司领导会议讨论决定将门窗加工车间实行承包经营
由公司加工中心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
发包方通过招标程序最终确定宋守峰 为中标人,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门窗加工车间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承包经营期间,本车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方针、政策和管理规定(含三级文件)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人必须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生产任务,不得私自对外承接加工任务
第三条承包的期限、范围
第四条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1 年,即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止
第五条本次招标承包的范围为:承包人对门窗车间内的机加工、组装生产环节人工进行劳务承包
承包价格按附件(红革公司加工中心门窗车间承包价格表)执行
当该表格内没有合适项目价格时,可由承包人针对该项目单独书面报价,经加工中心厂长签字后执行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承包方的权利第一款有权按公司规定自主聘任车间内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并经加工中心厂长的批准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车间的机构设置和专业技人员的聘任并负责其薪资支付
第三款有权依公司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车间内部分配制度,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但不得违反国家和公司的规定
做到公正透明,发包方有权了解、监控工资发放的情况
工资发放时间按总公司规定
第五款有权使用公司现有的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向公司反映进行设备更新,同时负责设备保养和维修的人员的管理
第六款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
第七条承包方的义务第一款必须服从公司和加工中心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