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项目 楼及地下室防火门买卖及安装合同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 乙方(卖方): 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共分买卖部分、安装部分和总协议部分;合同总价款(买卖+安装)大写 (小写¥ 元)。计价方式及包干方式:本合同按投标人报价签署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注:以上合同金额是乙方将标的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全部验收的全部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金、包装费、进口报关费、运输费、运杂费(包括标的物装车、运抵甲方施工场地现场后的卸车、吊装、合理放置等)、运输保险费、资料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安装调试费、配合费、验收、鉴定及其他费用。乙方同意最后根据甲方的实际需量多退少补,合同总价款按此需量以约定的单价相应调整。买卖部分一、买卖的标的物名称、品牌、价格、暂定价款等1、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产品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产品清单;2、买卖部分标的物价款:大写 (小写¥ ),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详见附件;此部分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二、交货时间、方式合同正式生效后,乙方以接甲方书面通知当日为始 15 个日历天内将本标的物运卸至甲方指定地点,且乙方应在货到前 2 天通知甲方具体到货日期,以便甲方组织接收、验收。在收到乙方到货书面通知之前,甲方因实际情况需要,可对已通知的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进行临时调整,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传真、短信等方式将订单信息告之乙方的联系人即视为通知。乙方订单指定联系人为: 手机: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及备品备件运卸至 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齐安全地放置好。甲方指定收验货人为: 手机号: ,其他任何人没有甲方书面授权,其验货签收一律无效。四、包装标准1、乙方照标的物出厂包装标准包装,防漏、防潮、防震、能满足长途运输、足以保障标的物安全及多次装卸之需要,并符合产品在购买、运输、销售、使用过程中所涉及的国家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对包装物颁布的包装标准及管制要求。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标的物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2 、...